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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信息:百萬網紅“小英要離婚了”上熱搜,賬號收益配偶能分嗎?律師:離婚時賬號收益必須分

極目新聞 | 2025-07-31 08:11:09


(資料圖片)

極目新聞記者 孫婷婷

實習生 覃紫鈺 賀晨曦 汪燁

通訊員 江小航

7月29日,百萬粉絲網紅“小英要離婚了”相關話題登上微博熱搜。事件引發(fā)眾多網友討論,焦點之一便是:自媒體賬號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?離婚時該如何分割?

針對這一熱點法律問題,7月30日,極目新聞記者采訪了美宜家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范曉雪。范曉雪律師表示,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,無論自媒體賬號的注冊主體是誰,通過該賬號獲得的直播打賞、廣告分成、帶貨傭金等收益,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。若雙方未對財產歸屬作出特殊約定,共同經營自媒體賬號所產生的收益,在離婚時應當依法予以分割。

范曉雪律師介紹,隨著互聯(lián)網和網紅經濟的快速發(fā)展,具有一定商業(yè)價值和粉絲規(guī)模的自媒體賬號,已成為一種重要的網絡虛擬財產形式。這種新型的生產方式在為個人和家庭帶來經濟收益的同時,也帶來了新的法律實務問題。我國《民法典》第1062條明確規(guī)定,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工資、獎金、勞務報酬,以及生產、經營、投資的收益等,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歸夫妻共同所有。網絡虛擬財產同樣受法律保護。因此,婚姻存續(xù)期間通過運營自媒體賬號產生的各項收益,應依法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。

范曉雪律師指出,在司法實踐中,由于自媒體賬號通常采取實名注冊,各項運營管理政策直接針對注冊人,賬號與注冊人之間存在密切關聯(lián),具有較強的人身專屬性。因此,在分割此類財產時,法院一般傾向于將賬號判歸注冊及實際運營人所有,同時由該方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經濟補償。

然而,確定補償金額并非易事。范曉雪律師分析難點在于:首先,夫妻雙方需要舉證各自在賬號經營中投入的勞動和資金成本,但由于平臺通常無義務提供協(xié)助,取證客觀上存在困難;其次,自媒體賬號的市場價值波動較大,目前尚缺乏統(tǒng)一、明確的經濟價值評估標準。這些問題均有待司法實踐的進一步探索和明確。

為此,范曉雪律師建議,為避免日后糾紛,夫妻雙方在共同經營自媒體賬號之初,可以就賬號歸屬、收益分配等核心問題簽訂書面協(xié)議,明確各自權利義務,為未來可能的爭議解決提供依據。若夫妻雙方面臨離婚并涉及自媒體賬號分割問題,應及時尋求專業(yè)法律人士的幫助,通過合法途徑最大程度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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